民法典与社会转型(百家廊文丛;中国人民大学学术成果征集项目)
¥80.00定价
作者: 石佳友
出版时间:2018-06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9787300253305
- 271010
- 2018-06
内容简介
民法典的编纂是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典对于社会转型具有不可忽视的关键性作用。一方面,民法典蕴含了现代社会赖以立足的最基本要素:所有权、家庭和契约被认为是民法典的三根支柱。民法典通过确认新的法律规则,为新的社会制度的形成奠定基础。譬如,《民法总则》中关于法人的分类特别是非营利法人的有关新规则,就在总体上深深植根于中国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进程;立法者希冀通过新规则促进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既要保持社会的活力,合理分担国家的部分职能,又要保持有序。另一方面,民法典同样具有明显的价值形成和促进功能。《民法总则》中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示、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好人条款”的设立等,对于新的价值观体系的形成,显然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促进作用。当然,民法典对社会转型的促进左右也必然有其限度,在总体上,民法典必然与产生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土壤相适应;民法典在发挥整合社会秩序的准宪法功能的同时,必然接受宪法原则的辖制和辐射。究其本质而言,一切法典化都只是对法律渊源混乱的一种技术性回应;法典化可以缓解法律渊源的混乱无序,却无法消除产生此种混乱的政治性根源。
目录
引言:法典化与法社会学一、民法典的宪法性价值二、家庭制度与社会价值三、合同制度与社会变迁四、民法典、公共政策与法律传统结语:法典化的抱负与谦卑第二章社会转型与法典化的智慧一、法律传统与法典的民族性:”法为人而立,而非人为法而生”二、家庭的极端重要性:”国家的苗圃”及”良好品性的圣殿”三、法典的开放性:”要特别警惕规定一切和预见一切的危险企图”四、法典的行文风格与实用性:”区分法学和立法是明智的”五、法典化的节制精神:”不可制定无用的法律,它们会损害那些必要的法律”结语:”好的民法是人类所可能给予和接收的最伟大财富”第三章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一、治理模式与公法/私法划分的局限性二、治理模式与民法典的自由主义三、治理模式与民法典的个人主义四、治理模式与民法典的人文主义五、治理模式与民法典的开放性六、环境治理与民法典的环保主义结语:以”良典”促进”善治”第四章民法典与价值转型一、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的价值取向二、2017年《民法总则》的立法价值与取向第五章社会转型与私法关系中的人权保护一、导论:”老”民法与”新”宪法二、比较法分析三、基本权利横向效力的根源四、建立基本权利横向效力的多层次适用体系五、对传统的一般条款模式的超越六、合同法的”宪法化”进程七、基本权利视野下的人格权制度八、立足”国家保护义务”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九、结语:以规范性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司法治理模式第六章社会转型进程中的所有权保护一、所有权保护与法治秩序二、财产征收制度的完善三、所有权的宪法化与住宅权的构建第七章社会转型与人格权保护一、人权与人格权的互动关系二、从人权与人格权关系看《民法总则》相关规定的欠缺三、从人权与人格权关系看侵权法传统救济模式的局限四、人格权立法的重要尝试与创新:评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第八章社会转型与民法渊源的多元化一、法典化与法律渊源体系二、《民法总则》中的形式性渊源三、民法的其他法律渊源第九章社会转型与民法典的回应机制:一般条款之变迁一、 民法典与一般条款二、一般条款与法官造法三、侵权法上损害概念的发展四、过错责任一般条款的历史演变第十章法律行为的完善与私法自治一、关于意思表示及合意瑕疵二、关于第三人欺诈与胁迫的问题三、关于撤销权的行使四、结语第十一章民法典的立法技术一、惹尼论民法典的立法技术二、民法典的语体与行文三、民法典的简约原则与节制精神四、民法典的规范设置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