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建湖乡土文化语文综合实践活动教材
作者: 姜春阳,胡宏明
出版时间:2013-09
出版社:江苏大学出版社
- 江苏大学出版社
- 9787811305395
- 171716
- 2013-09
- G634.301
坚持本教材的姓“语”原则,是指开设本课程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和语文能力。不能把课上成历史课或地理课,甚至是其他的课程,而忽视了语文素养与语文能力的提高,也不能流于形式,仅有热闹,而达不到语文教学的目标。应该始终以语言的综合运用为过程,以能力发展为目标,坚持语文的教学。
二、学生为学习主体原则
坚持学生为学习主体原则,是将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学活动的目标就是关注学生能力的培养与提高。要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始终关注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表现的积极性、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等主体意识,从而最终达成以学生语文能力发展为目标的教学设计。
三、教师为课程主体原则
坚持教师为课程主体原则,是指课程要*程度地满足教师的专业创造与教学创新。引导、规范而不是禁锢、限制教师利用课程对教学进行建构和创造。课程为教师提供可利用的资源,强调教师在这个基础上的再创造活动。
一、姓“语”原则
坚持本教材的姓“语”原则,是指开设本课程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和语文能力。不能把课上成历史课或地理课,甚至是其他的课程,而忽视了语文素养与语文能力的提高,也不能流于形式,仅有热闹,而达不到语文教学的目标。应该始终以语言的综合运用为过程,以能力发展为目标,坚持语文的教学。
二、学生为学习主体原则
坚持学生为学习主体原则,是将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学活动的目标就是关注学生能力的培养与提高。要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始终关注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表现的积极性、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等主体意识,从而最终达成以学生语文能力发展为目标的教学设计。
三、教师为课程主体原则
坚持教师为课程主体原则,是指课程要*程度地满足教师的专业创造与教学创新。引导、规范而不是禁锢、限制教师利用课程对教学进行建构和创造。课程为教师提供可利用的资源,强调教师在这个基础上的再创造活动。
需要指出的是,利用建湖乡土资源开展语文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设计,切不可把其当做一门具有知识体系的学科来“教”,它虽然有设计者的意图,却没有固定的程序和现成的材料,也没有能够复制的具体方法,课程实施者无法忠实执行某种“方案”,所以,综合实践活动需要灵活多样的课程实施策略。同时,还要看到,综合实践活动由于活动形式的开放性、活动过程的不确定性以及活动结果的不可预见性,对教师提出了完全不同于学科教学的素质要求,因此,教师的创造性及教育机制对于综合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就显得尤为重要。